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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

刘勇律师,20056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专业,20063月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0035月起至今在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广东德法理(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748621,曾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银行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东城区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现为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勇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德为先、法为本、理为尚”服务理念,以专业的法律服务做好每一个案件。现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市房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咨询热线值班律师、乌尔禾检察院听证员和监督联络员、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值班律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2015年南京银行授予刘勇律师“2015年度优秀合作律师”荣誉称号。201912月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授予刘勇律师“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20206月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刘勇“2019-2020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建之友”称号。20213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检察院聘请刘勇律师担任其听证员和监督联络员,聘期自2021317日至2022316日。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刘勇律师既坚守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德,也有社会公德与担当。长期以来,在做好律师本职的同时,也担负起社会责任,并得到了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认可。在2008年抗灾救灾支援春运工作中表现突出,20083月广州市司法局向其颁发荣誉证书;20202月向广州市慈善会“新冠肺炎紧急驰援”项目捐款,广州市慈善会向其颁发捐赠证书;20212月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5000元,组织律所同仁为法律援助事业捐款共计20200元,用以支持“1+1”行动活动深化发展,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向刘勇颁发捐赠证书,以感谢其在中国法律援助事业捐赠活动中的优异表现;作为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获得当事人和受援人的认可与好评,先后有多名当事人向其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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